历经13年纷争 “祁门红茶”商标案尘土落定
有盛誉的祁门红茶,依靠着香气高醇而名誉远播。日前,北京市高等人民法院就不休备受眷注的“祁门红茶”商标案作出终审判断,讯断将使用的地区范围仅限于祁门县的“祁门红茶”地域标志证实商标宣告没效。至此,长达13年的关于“祁门红茶”地域标志证实商标的争议纠纷落下帷幕。
“祁门红茶”使用的地区对否仅限于祁门县内?
争议商标“祁门红茶”为地域标志证实商标,由祁门县祁门红茶协会于2004年9月28日提出注册哀求,产区范围限定在祁门县内,依据的文件有2004年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出具的《关于祁门红茶协会哀求摒挡“祁门红茶”证实商标的证实》,该《证实》的意见是将祁门红茶的产地划定在祁门县。该商标初审告示后,安徽国润茶业仅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润公司)对该商标使用的地区范围提出贰言。
为了使该证实商标尽快注册下去,两边在安徽省工商局的掌管下告竣和谐意见,国润公司撤回贰言哀求,祁门红茶协会向商标局哀求变动争议商标使用的地区范围。但是,在国润公司依照和谐意见撤回贰言哀求后,祁门红茶协会并没有提交变动地区范围的哀求,争议商标被获准注册。
随后国润公司对争议商标提起没效宣告哀求,主要来由是争议商标使用的地区不应仅限于祁门县内,安徽省农委对产区范围以前举行了调停,祁门红茶协会的做法违反了客观汗青,有违老实信誉准则。国度工商行政办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审理以为:祁门红茶协会将争议商标作为地域标志证实商标向商标行政布局哀求注册时,将地域标志所标示地区仅限在祁门县的做法违反了客观汗青,违反了哀求商标注册应当恪守的老实信誉准则,构成2001年商标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所指以诈骗伎俩取得注册之情况。裁定争议商标予以没效宣告。
一审判断打消宣告“祁门红茶”没效的裁定
祁门红茶协会不平,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一审法院经审理以为:本案并无证据体现祁门红茶协会在哀求争议商标时实行了伪造哀求质料等诈骗举动,且被告亦未举证证实被上诉人哀求注册争议商标时所标示地区违反了客观汗青的举动系出于欺瞒商标行政布局之存心。因此,一审法院以为争议商标的哀求不构成以诈骗伎俩或其他不合法伎俩取得注册的情况,讯断打消被诉裁定。
北京高院终审判断争议商标没效
国润公司随后上诉到北京高院,主要的上诉来由为:国润公司有证据可以证实无论在汗青上照旧如今,祁门红茶的产区都包含石台、东至、贵池等地,即使是祁门红茶协会的证据也不克不及证实产区仅限于祁门县,争议商标的注册违反了客观汗青和实际,侵害了其他产区茶农的合法权益,应宣告没效。别的,商标哀求应当包含提交注册哀求书至商标批准注册的整个哀求历程,祁门红茶协会刻意遮盖产区有争议的内幕,不恪守和谐意见的举动,违反了商标哀求应当恪守的老实信誉准则,属于“其他不合法伎俩取得注册的”情况。
二审时期,国润公司增补了局部证据,包含:关于祁门红茶产区先容的汗青文献、现在社会群众对祁门红茶产区范围熟悉的材料、国润公司从上世纪六十年代至今不休持续消费祁门红茶的材料、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再次重申了对祁门红茶产区举行重新划定范围的意见,该终极意见在敬重汗青和实际的基本上,进一步明白祁门红茶的产区范围限定在祁门、石台、东至、贵池等地。
二审法院经审理采取了国润公司的上诉意见,以为:就地域标志证实商标而言,其限定的产区范围与实践不一律,无论是不得当地扩展了地区范围,照旧不得当地变小了地区范围,都将误导群众并难以起到证实使用该商标的商品来自于特定产区、具有特定品格的证实作用,关于这种限定范围禁绝确的地域标志证实商标,依法不应予以注册。争议商标将地区范围限定在祁门县内,固然切合小产区范围,但却分明与社会上广泛存在的大产区范围不一律,报答地改动了汗青上以前客观构成的“祁门红茶”存在产区范围不同熟悉的市场实践,缺乏公道性。祁门红茶协会明知存在地区范围的争议,未全盘准确地向商标注册主管布局报告该商标注册历程中存在的争议,尤其是在国润公司撤回贰言后,仍以不作为的办法等候争议商标被批准注册,这种举动分明违反了地域标志商标注册哀求人所负有的老实信誉职责,构成了2001年商标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划定的“其他不合法伎俩取得注册的”情况,争议商标应予以没效宣告。